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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会计信息网:2018高会申报注意事项和微信咨询群

发表时间:2018/12/14 17:39: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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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高会申报注意事项和微信咨询群

广大参评人员:

针对材料填报中大家反映的问题,经咨询省厅和人社局,对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顺序有变化

县市区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集中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属单位人员申报材料和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材料应由各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申报人个人报送的材料。

市财政局收齐材料初审后,将会同市人社局统一进行复审,因此,请参评人员报送材料时,将所有上传信息的原件一并报送,经审核后再退还。

二、继续教育问题

文件要求上传“近五年(2013-2017年)继续教育情况”。经咨询省厅,参评人员可从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如山财培训网、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打印历年教育情况并上传。无法打印的,可持已完成继续教育的有关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开具证明,然后上传。

根据规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应该分为两部分:一是人社部门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人社部门颁发的有蓝皮证书,二是财政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也就是往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因此,接市人社局通知,请参评人员务必将人社部门颁发的《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填好,经主管部门或者县区人社部门盖章后,一并报送

三、附件上传问题

请参评人员根据要求上传附件,附件要求清晰,勿倾斜倒置。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证明,可从档案提取或者单位开具证明。

省厅文件中规定“(3)申报人员如有在取得中级资格后的成果及奖励证书、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并印发的本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市级以上的会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证书)可上传至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经咨询省厅,由于“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并印发的本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市级以上的会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证书)”不再要求上报纸质的,而是和成果奖励上传在一块,且总量不超过三件。制度(课题)封面必须有“由本人执笔,现仍在执行”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上级主管部门盖章问题

与电子呈报路径类似:

1、县区参评人员材料中上级主管部门处都必须有县人社部门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2、市属单位有人事代理的,上级主管部门处必须有人事代理部门盖章。

五、除省厅材料外,你还需要准备:

1、申报材料时申报人单位应出具《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转发文件中有,可下载)和“公示结果报告”,公示结果报告内容应包含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期间有无异议,有异议的应写清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市人社局需要留存一份存档,报送材料时,请在省厅要求份数基础上多准备一份(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材料受理咨询电话:0537-2606005,材料报送地址:市财政局会计科609房间(吴泰闸东路23号)。

为方便评审人员咨询及交流,我们建立微信群,欢迎参评人员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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