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8)50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余国辉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闫洪礼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孙自明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就能更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余国辉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闫洪礼等7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孙自明等2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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