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核准公告(2018)53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杨金强1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洪慧娟1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刘新尧1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现予以注册、注销注册并公告。
附件:1.杨金强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2.洪慧娟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3.刘新尧1名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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