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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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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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的注册程序:
(1)首次注册与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注册应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或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机构在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 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注册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对于不予注册的,需注明原因及日期,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注册机构专用印章的书面通知。准予注册的,颁发《执业药师注册证》。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 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 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办理再次注册时,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须提交新执业 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2)变更注册与注销注册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执业 范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执业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变更执业地区的申请材料应交新执业单位所 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于以上资料,注册机构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无误后,应当将原件返还申请人。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 药师注册证》,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变更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执业单位,注册有效期不变。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 届满未延续的。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注册有效期:
首次注册、再次注册有效期为3年,变更注册不延长有效期
(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