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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5/9 10:17: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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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的相关工作,根据部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本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6年本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项目有物流师(二、一级)、理财规划师(三、二级)和企业培训师(三、二、一级)3个职业。

、关于本市参加全国统一鉴定有关事项说明

(一)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二)本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缴费期限内进行申报考核,具体受理、缴费及下载准考证日期参照《201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中“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执行(见附件3)。

(三)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全国统一鉴定的申报条件。各职业的申报条件在上海职业培训指导服务网——职业开发——培训鉴定文件查询。网址:

(http://www.12333sh.gov.cn/wsbs/zypxjd/2007zpsy/2007zykf/index.shtml)

附件:1、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

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2:

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3:

管理与咨询类项目鉴定有关事项安排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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