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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一级建造师资格核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7/5 17:31: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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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周口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核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核验分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查两种方式。

1.网上在线核验

(1)核验对象:适用告知承诺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考生;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和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考生。

(2)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验。完成后,资格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2.现场人工核查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由省市两级住建部门负责。

(3)时间安排。现场人工核查时间段为2019年7月2日至7月12日。

(4)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住建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5)市直考生现场人工核查安排。市直现场人工核查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市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周口市七一路和文明路交叉口路南老市政府南楼七楼709,咨询电话:8218077)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市住建局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7月15日前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周口市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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