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实行报名收费电子票据的通知
川财注考办〔2019〕15号
各考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的精神,充分便利全省各地考生,省财政厅考办与省财政票据中心合作,从2019年起在我省推行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电子票据,并同时废止纸质票据。
经过前期的系统调试,电子票据网上打印功能已于2019年6月底正式开通。因我省考生基数庞大,目前正分批陆续导入考生数据,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所有考生的数据导入。
已导入数据的考生,将会收到“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电子票据代码、电子票据号码及校验码。
考生登录“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地址 http://202.61.91.26:19001/billcheck/html/index.html)后,正确填入推送的信息,即可进入平台打印报名收费电子票据。
若考生迟至7月31日仍未收到平台推送的信息,请尽快与省考办联系。
联系电话:028-85317187。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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