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日前,省人社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规定,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牵头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协助配合。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基础科目)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二个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土木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4个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同时,规定了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以及基础科目的免考条件。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点在设区的市设置,具体考试时间由省人社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该办法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市建管处造价站将密切关注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动态情况,并协助市造价协会做好考试教材的征订及有关考前培训工作。(造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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