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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22日

发表时间:2019/8/28 11:59: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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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化工工程师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9:00—8月22日17:30 ,审核方式为在线核验和人工核验,缴费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9:00—8月25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4:00,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9〕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五个专业方向选择报考。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

二、报考条件

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也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 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查询。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详见附件3、附件4)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0日9:00—8月22日17:30

(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

2019年8月10日9:00—8月23日17:30。

(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7:30。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19年8月10日9:00—8月25日18: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19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19年10月20日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期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考区。

五、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核验和核查,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2.注册核验。注册核验分为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

网上在线核验: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

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

(4)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5)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6)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7)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

(8)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现场核验。

3.报名及资格审核。学历等相关信息核验通过后,考生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专业信息进行报名、提交确认信息,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学历学位自动核验通过后资格可自动审核;学历学位需要人工核验的,资格审核需人工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人工核验及资格审核地点。

(四)网上缴费。

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

八、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

1.报考注意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3.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

5.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

6.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7.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学历及工作年限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9年10月28日—12月27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要求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各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3:

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⑵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⑵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⑴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⑤食品科学与工程⑥热能与动力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⑵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⑶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⑴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⑵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⑵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8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18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1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7年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8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18年

专科毕业

1年

201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17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15年

6年

1991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15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14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13年

9年

1988年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14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13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12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11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17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16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15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13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12年

相近专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15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13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12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2010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9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十一、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参照《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4: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年)



序号

专业

分类

执业范围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1

土木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水道及港口工程

港口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相近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

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建筑工程

结构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城镇建设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桥梁工程

铁道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城市道路及机场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1

土木

 

 

水利水电工程

 

本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水务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地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

土木水利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

水电站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水利规划

水能利用

陆地水文

水力学及河流海岸动力学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河流力学及治河工程

水文气象

水库经济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

机电排灌工程

农村水电站

水务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土壤、土壤改良

沙漠治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勘查技术与工程

勘察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地质矿产勘查

地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水利水电地质工程

1

土木

 

水利水电工程

相近专业

 

 

 

 

 

 

 

 

 

 

 

 

 

 

船舶与海洋工程

风景园林

园林

林学

农学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工程力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

港口工程

风景园林

园林

林学

农学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工程力学

桥梁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电站动力设备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工艺设备

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

水力机械

水利机械

金属结构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技术

工业自动化

自动控制

水电站自动化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土地与环境

环境科学

环境学

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工程管理

水利经济

技术经济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2

 

公用设备

暖通及空调工程

本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相近专业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消防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热能与动力工程

制冷与低温技术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消防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工程

本专业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

热能工程

制冷与低温工程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煤化工(或燃料化工)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部分)

相近专业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

飞行器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2

公用设备

 

给排水

工程

 

本专业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3

电气

发电、传输工程

 

 

供配电

工程

 

本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农业电气化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相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微机电系统工程

机电技术教育

光源与照明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信工程及管理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通信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4

 

化工

化工工程

本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其他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

生物化工(部分)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

日用化工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化学制药、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皮革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染整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粮食工程、制糖工程、

油脂工程、烟草工程

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部分)

乳品工程、酿酒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如林产化工

 

相近专业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过程机械、化工机械

环境工程、环境监察

安全工程

如石油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5

环保

环保工程

本专业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生态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环境监察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地球环境科学

生态学

环保设备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资源科学与工程

5

环保

环保工程

 

相近专业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安全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水质科学与技术

给水排水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能源工程

土木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水资源与海洋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其它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5: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

参照表(2019)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工程管理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公路工程

道路工程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

桥梁与隧道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

机场工程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

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

森林采伐与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公路项目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

城镇建设

道路工程测量

交通规划

建筑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相近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森林工程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测绘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务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航道(或整治)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军港建筑工程

水道与港口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海岸与海洋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地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监理

城市规划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2、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附件6: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代码

级别代码

专业代码

科目代码

0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01.一级

01.基础·一级结构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一级结构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02.二级

01.专业·二级结构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0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01.基础

01.基础·岩土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岩土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0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0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01.基础

01.基础·给水排水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给水排水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01.基础

01.基础·暖通空调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01.基础

01.基础·动力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动力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16.注册化工工程师

1.基础

01.基础·化工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考试代码

级别代码

专业代码

科目代码

0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01.基础

01.基础·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港口与航道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8.注册环保工程师

01.基础

01.基础·环保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环保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7.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01.基础

01.基础·工程规划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规划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6.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01.基础

01.基础·水工结构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水工结构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5.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01.基础

01.基础·工程地质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地质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4.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01.基础

01.基础·工程移民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工程移民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73.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01.基础

01.基础·水土保持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水土保持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020.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1.基础

01.基础·道路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道路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附件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依据

考  试  项  目

收  费  标  准

基 础 考 试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标  准

科  目

标  准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考试(上)

72元/科

基础考试(下)

专业考试(下)

二级

——————

专业考试(上)

75元/科

专业考试(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港口与航道
工程

基础考试(上)

83元/科

专业知识(上)

8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道路工程

基础考试(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上)

6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69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利
水电
工程

工程
规划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工
结构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工程
地质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工程
移民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水土
保持

基础考试(上)

73元/科

专业知识(上)

7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80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69元/科

专业案例(下)

暖通空调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8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2元/科

专业案例(下)

动力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5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69元/科

专业案例(下)

发输变电

基础考试(上)

64元/科

专业知识(上)

68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2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化工工程师

基础考试(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注册环保工程师

基础考试(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上)

70元/科

专业知识(下)

基础考试(下)

专业案例(上)

75元/科

专业案例(下)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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