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陈韦洁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罗雪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慕建明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胡益美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邓思翔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何明朝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刘伟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李伟1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点击查看):
1.准予陈韦洁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罗雪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慕建明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胡益美等4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邓思翔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6.准予何明朝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7.准予刘伟等3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8.准予李伟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31日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