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第十四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及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自行刻制执业印章人员名单的通知
鄂建注函〔2019〕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经住建部审批通过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人员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单位带相关凭证到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领取注册证书(初始注册)。
附件:
1.2019年第十四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证章领取人员名单.pdf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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