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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3 10:01: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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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 2019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 11 号),现就我省 2019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 8 时至 12 月 14 日 24 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自动生成《2019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9 日,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 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地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9 日, 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 2019 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4 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0 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

与本人 2019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 2 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5 张(其中 3 张贴在申请表上,1 张贴在报名表上,1 张用于制作证书)。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填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申请人学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的,须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已取得 B 或 C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 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 B 或 C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江西省司法厅

2019 年 12 月 2 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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