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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9年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发表时间:2019/12/3 10:03: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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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第170号)

根据司法部第11号公告,现就山东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其中:2018年报名考试、2019年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在主观题报名地申请核查;2019年报名并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地申请核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山东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两个步骤。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现场受理申请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申请人应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请及时查看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符合放宽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山东省司法厅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

山东省司法厅:0531—82923162;82923109

公 告 网 址: http://sft.shandong.gov.cn/

各市司法局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

济南市司法局:0531-66608793

公 告 网 址: http://jnssfj.jinan.gov.cn/

青岛市司法局:0532-85912230;81608766

公 告 网 址: http://qdsf.qingdao.gov.cn/

淄博市司法局:0533-6217838

公 告 网 址: http://sfj.zibo.gov.cn/

枣庄市司法局:0632-3168619;3321714

公 告 网 址: http://www.zzsf.gov.cn/

东营市司法局:0546-8336531

公 告 网 址: http://dyssfj.dongying.gov.cn/

烟台市司法局:0535-6660724

公 告 网 址: http://sfj.yantai.gov.cn/

潍坊市司法局:0536-8090210

公 告 网 址: http://sfj.weifang.gov.cn/

济宁市司法局:0537-7710076

公 告 网 址: http://jnsfxzw.jining.gov.cn/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5019

公 告 网 址: http://sfj.taian.gov.cn/

威海市司法局:0631-5217310

公 告 网 址: http://sfj.weihai.gov.cn/

日照市司法局:0633-8816322

公 告 网 址: http://sfj.rizhao.gov.cn/

临沂市司法局:0539-8317157

公 告 网 址: http://sfj.linyi.gov.cn/

德州市司法局:0534-2687398

公 告 网 址: http://dzsfj.dezhou.gov.cn/

聊城市司法局:0635-2990051,2990052

公 告 网 址: http://sfj.liaocheng.gov.cn/

滨州市司法局:0543-3361248

公 告 网 址: http://sf.binzhou.gov.cn/

菏泽市司法局:0530-5383323

公 告 网 址: http://hzsfj.heze.gov.cn/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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