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9年第21批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现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以下合格批次通过名单,有关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通过初始注册的人员请凭单位介绍信办理。
附件:浙江省2019年第21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查看地址:http://jst.zj.gov.cn/art/2019/12/12/art_1583653_40985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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