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材料的通知
一、办理对象:
池州市报名点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1份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地点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池州市东湖南路46号)
五、咨询电话
0566-3397553 26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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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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