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考区2019年环境评价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20年1月14日至1月16日集中发放鞍山考区2019年环境评价考试合格证书。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1、2001年后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2、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附件2)。
(四)、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五)、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6日,逾期办理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二领取(节假日休息)。
三、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鞍山市人社局606办公室)。
鞍山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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