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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社局:2019年经济师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人员证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20/7/7 11:13: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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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人员证书(成绩)发放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20〕16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两江新区职改办,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人力社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0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倾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7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2019年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人员证书(成绩)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参加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达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的人员。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是指区县城以外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或常驻地区在区县城区以外乡镇(街道)的区县属事业单位。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报人于2020年7月15日前填写《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附2寸登记照1张(登记照后面应注明区县及姓名),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

(二)审核资格。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对申报人是否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达到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职称考试合格标准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2020年7月23日前将《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济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明细表》(附件2)纸质件(盖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本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发放证书。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提交的资料制作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在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上注明“基层有效”字样后发放给申报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有序高效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职改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市职改办联系人:周杨

电 ?话:86868904、86868884(传真)

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人:段敦虹

电话:88152252,邮箱:ce345@qq.com

附件:1﹒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表

2﹒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经济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明细表

?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 ? 2020年7月3日

? ?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渝职改办〔2020〕163号附件.docx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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