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发表时间:2020/7/23 17:52: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火速报名!2020年一建报名入口正陆续关闭!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个考试项目在同一日期开展,预计考场资源将异常短缺,故不排除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你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报考全部4科)、“免二科”(免试2个科目)和“增报专业”(报考1个科目)三类。

(一)“考全科”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增报专业。

(四)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五)外籍及港澳台人员考试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8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属于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写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广东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经济》科目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报考信息修改

个人报名信息一经填报提交,报名系统将不允许个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务必慎重填报。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9月14日 9:00-9月18日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18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选择【考前报名信息变更申请】办理,详情可查看《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更正和网上成绩核查事项的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5628623.html)。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需经上级考试机构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需修改的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试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七)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需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

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 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 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我市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生成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广州市上线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公示期内,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单位和群众的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社会机构或个人等第三方可登录该系统验证电子证书真伪。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可通过在线查询的考试证书不再开具纸质鉴定证明。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合格并通过核验的人员在我市领证通知发布后,可注册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网上申请邮寄领取证书(邮费到付),纸质证书将按照网上登记先后顺序分批寄出。

九、注意事项

(一)防疫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须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工作动态”专栏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违纪违规处理

1.雷同答卷处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咨询服务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考生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发送电子邮件到咨询邮箱:gzexam@163.com。如因工作调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

1.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10日

点击进入>>2020年度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


编辑推荐:

中国人事考试网:2020年注册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 / 报考指南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科目?

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办理流程-领取资料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英才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退费

        2300起

        了解课程

        8438人正在学习

      • 一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三大阶段 准题库高端资料 协议续学

        1580起

        了解课程

        743人正在学习

      • 一级建造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准题库研发资料 协议续学

        980起

        了解课程

        6693人正在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