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镇财会〔2020〕10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申请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15日(双休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我市各受理点于7月16日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我市申请受理地点如下:
受理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镇江市直 | 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 | 84405972 | 9:00—11:30 14:00—17:00 |
丹徒区 |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丹徒新区财政大楼四楼407) | 88992002 | 9:00—11:30 14:00—17:00 |
镇江新区 | 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 | 80822936 | 9:00—11:30 14:00—17:00 |
丹阳市 | 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丹阳市行政中心C4058) | 86519057 86579035 | 9:00—11:00 14:00—17:00 |
句容市 |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华阳东路16号财政大楼515) | 87264654 | 8:30—11:30 14:00—17:00 |
扬中市 |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三茅镇港联社区) | 88321574 | 8:30—11:30 14:00—17:00 |
附件:《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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