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20]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1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三、科目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14日前完成注册,8月8日-17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9日17时30分。10月10-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开发票的时间为10月19、20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手续
(一)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1、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3、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17日、18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的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www.cdgdc.edu.cn/cn/;
4、身份证原件。
5、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请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认识教育栏目中“专业评估”项进行查询(http://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但不做强制要求。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验通过,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要求材料。
六、考试大纲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七、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2元。
八、现场确认地点
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室。
联系电话:3621910或12333。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官网 / 报名注册入口 / 报名流程
2020年报名答疑 | 城规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如何认定?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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