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参加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连考点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须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落实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大连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可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码”,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温度高于37.3℃或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提供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且考试当天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赴考途中以及考试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方式往返考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保持与其他人员的距离,注意保持手卫生,减少在交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停留时间。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的,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座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时应及时做好手卫生。
5.考试当日在进入考点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进入考点后,应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合理保持安全间距。
6.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码”为绿码、经体温检测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超过37.3℃的考生、有疑似症状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码”非绿码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摘除口罩。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本场考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
9.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10.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变化情况,防控事项要求将做相应调整。
11.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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