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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事考试网:2018年建筑师报名时间2月24至3月5日

发表时间:2018/2/24 17:24: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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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建设〔2018〕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0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1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并按照“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具备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 “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见“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件4)。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

应试人员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并在考生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试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应试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设区市审查需要留存《资格考试报名表》另行增加)。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

1、应试人员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勘察设计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首次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勘察设计企业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计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应试人员还需要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6)《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设区市审查需要留存《资格考试报名表》另行增加)。

3、往年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设区市审查需要留存《资格考试报名表》另行增加)。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4月27日至5月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月24日至3月5日

各设区市资格初审的时间:2月24日至3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收各地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六、考试收费标准。各设区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筑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18〕5号)规定标准收取考务费和考试费。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8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05元。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资格初审的同时现场收取。

七、其他事宜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凡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请各设区市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作图题草稿纸要求。作图题草稿纸我厅统一发放,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与草图纸一同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附件1.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 201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3. 201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4.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5.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5

201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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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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