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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区办理因疫情管控隔离无法按时参考考生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9/19 9:57: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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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区关于办理因疫情管控隔离无法按时参考考生相关事宜的公告

江苏考区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6日-28日完成。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发布的相关公告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鉴于个别考生因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无法按时参加考试,为保障其权益,拟为这部分考生办理依申请审核后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相关事宜。请相关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在江苏考区已报名交费成功,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按时参加8月26日-28日考试的考生。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证。

(三)8月26日-28日考试准考证。

(四)8月26日-28日考试期间每科开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隔离地社区、疾控部门开具的考生本人在考试期间(8月26日-28日)处于管控隔离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隔离管控证明或集中隔离点解除隔离证明)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隔离管控时间须覆盖考试时间。

三、申报方式

(一)考生向报名地所在考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考办)进行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24:00,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二)考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的,电子邮件的标题格式统一为:退费-本人姓名-报考考区-手机号(例:退费-李某某-南京考区-13912345678)。

(三)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申报材料扫描后发送至各市财政局考办指定电子邮箱。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请提出申请的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同时关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

2.各市财政局考办联系方式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1.申请表.docx

2.各市财政局考办联系方式.pdf

编辑推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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