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卫生局:办理2014年临床医学检验技士考试证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5/21 17:29: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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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2014年合格人员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已统一由省厅委托专门机构打印、制作,考生不需再提供照片及表格。

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4年卫生专技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1)1份

2.《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名册》(附件2)1份

3、印制工本费

个人领取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者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二、办理时间安排

5月25-26日 市直、市局管辖医疗卫生单位

5月27日上午 省直、驻蚌医疗单位、卫生院校

5月27日下午 蚌山、淮上、经开区、禹会、高新区卫生局

5月28日上午  固镇县卫生局

5月28日下午 五河县卫生局

5月29日上午  怀远县卫生局

5月29日下午  龙子湖区卫生局、个人报名考生

三、办理地点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四、要求

为便于证书发放管理,请考生到原报名单位办理证书。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规范填写办理名册中的各栏目项,“办证序号”须在《合格人员办证名单》(附表中红色标注)查找填写,务必从小到大排列。请按照时间安排,集中到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办理。

附:

附1:2014年卫生专技资格证书办理名册.xls

附2: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名册.xls

附3:2014蚌埠专技合格人员办证名单.xls

附4:2014蚌埠护考合格人员办证名单.xls

蚌埠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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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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