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无锡人事考试网:企业法律顾问收尾考试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5/3/9 17:08: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以下简称“收尾考试”)。为做好我市收尾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已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本次考试为一次性的收尾考试,已在201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本次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在本次考试中未能通过剩余科目考试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2014年度新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若只通过部分科目的,其单科合格成绩也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请于3月16日前(工作日时间)凭考生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4楼411室)申请退费(已领取财政票据的考生必须附带财政票据),退费工作最终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处理。

五、其他各项考务具体要求参见《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5日—6月11日。

附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相关推荐: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

更多关注: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培训 企业法律顾问教材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调

(责任编辑:黑天鹅)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