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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人社局:2017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发表时间:2017/3/20 15:32: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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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于6月17、18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6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4月6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我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6月9-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注意:

1.根据省考试局相关要求,我市不再进行现场采集照片工作,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上传;

2.考生在网上报名,需等待省局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名表。

(二)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材料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1.社会工作者:

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2. 注册计量师:

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 注册计量师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书、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三)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4月6日,请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审核。

相关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名称”及“电话”栏目的填写要具体有效,以免有其他重要变动时无法及时通知考生,给考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麻烦.

2、“单位代码”栏目的内容在报名页面的“考试文件”中查找或见附件2,此项必须正确填写,否则无法正常报名.

3、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不能用于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社会工作者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注册计量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1、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2、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 社会工作者:

按照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2. 注册计量师: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2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8元)。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考生应试时需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注册计量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考生应考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必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一)社会工作者: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联系人:王宇洲(010-581248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二)注册计量师: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7、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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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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