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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注税协会:2016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 17:34: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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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填报2016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填报2016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003号)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行业报表填报工作

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是强化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反映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的重要途径,是中税协制定行业发展方针、政策的客观依据。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行业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的深远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业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我省报表统计工作完整准确。

二、行业报表填报对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团体会员(2016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

三、行业报表填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登录首页)。

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四、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是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指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行业报表的编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集数据务必做到准确、完整,与上报税务机关的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年度行业报表的填报质量及上报时间。特别是要注意表6中“调增应纳所得税额”和“调减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的准确性,重点核对填报金额较大的数据。

二是总(母)分(子)公司的税务师事务所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报表应用系统内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独立报送各自报表,总机构不得汇总报送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三是经营收入汇总:采取总(母)分(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集团化模块中维护总部及分支机构信息。总机构在报送报表的同时须对自身及分支机构信息进行汇总,并通过所在地方税协报送中税协。

四是本省税务师事务所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事务所分所,其报表信息统一汇总到总所,由总所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五是本次行业报表样式和填报要求不变,税务师事务所填报表1、表2、表4、表5和表6。各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地方进行反馈,以便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

对未按时上报或填报质量较差的,在年度行业年检时做年检不予通过处理。

五、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4000102233咨询QQ:4000102233

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税协会员管理部联系。

联系人:赵霞 0531-86139122

郭伟 0531-86139030

延琰 0531-86139791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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