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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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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07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07 ] 22 号)精神,现将我区 2007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报名工作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资格审查由应试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条件见附表一)。

•  报名程序

( 1 )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站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 2 ) 24 小时后查询照片是否通过审核。

( 3 )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下载打印《人事考试报名表》。

( 4 )持《人事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 5 )持《人事考试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07 年 7 月 1 日到 15 日进行网上报名。 7 月 5 日到 18 日各地考试中心受理报名,并于 7 月 22 日前将《人事考试报名表》(或含考生报名顺序号码的电子文档)上报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 2007 年 10 月 20 日、 21 日举行。具体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如下:

10 月 20 日 9 : 00 ―― 11 : 30 综合法律知识

10 月 20 日 14 : 00 ―― 16 : 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 月 21 日 9 : 00 ―― 11 : 30 企业管理知识

10 月 21 日 14 : 00 ―― 16 : 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南疆和北疆各设一个考点(考试人员达不到最低要求的考点将并入乌鲁木齐市考点)。考点的具体设置情况以准考证贴条为准。

自治区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准考证的编排工作。

六、注意事项

1 、由于是首次进行网上报名。各地考试中心应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代办网上报名(在网站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2 、由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属滚动类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为两年。 2006 年度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参加本年度考试时应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将作废。

3 、考生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考试中心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没有通过审核的请考生调整或重新照像后再次上传。

4 、 2006 年参加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且不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 2007 年度具备了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或 2007 年改变报名类别的考生,应按新考生报名( 2006 年度的档案管理号作废)。

5 、考生应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2B 铅笔、橡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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