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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事考试网:2011年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表时间:2012/4/16 17:47: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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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已于2012年4月10日之前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5月7日至8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领取合格证书。

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但尚未在4月10日前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考生,请于办理资格审核手续三周后的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证书。

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和电信手机用户)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201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经济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经济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国经济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经济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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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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