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站对全市取得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需要资格证书验证的人员开展了验证工作,彭卉等34名造价员验证合格。凡未按规定进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或资格证书验证不合格的人员,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无效,并不得以造价员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特此公告。
已办验证人员见以下合格名单,于2015年12月15日开始统一到南昌市造价站签署验证合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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