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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关于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6/8 15:53: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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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培〔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精神(浙考发〔2010〕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10月23日 上午9:00 -- 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 --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上午 9:00 -- 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 --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或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各科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6日至30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于6月29日至7月1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点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1室)。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指续考同一级别,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或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7月5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管理办公室考务部。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7月16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20日至22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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