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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厅:陕西2011年高会合格证领取时间11月15日至12月9日

发表时间:2011/11/14 15:44: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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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 1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1〕21号)的精神,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我省合格标准为50分。对参加考试并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和考试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于11月15日至12月9日(节假日不受理)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同级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准备参加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合格人员请认真做好评审资料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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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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