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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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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人办发〔2006〕56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以上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级别专业的,不论原报考级别专业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

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一)   报考全部科目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6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

各市要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接收考前规则和档案库并进行信息录入,待报考资格审查后于6月6日前将报名数据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9日至2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4]357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报考费用为每科次83元(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6月6日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均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3.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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