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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卫计委:2016年全市医师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6/13 14:38: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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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医师注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6年医师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1份(附有照片);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附件2)1份(申请人注册的医疗机构除外);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原件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还需提交原《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9、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未注册的还需提供省卫计委指定医疗机构(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出具的培训合格考核意见;

10、毕业专业为社区医学、乡村医学、农村医学、初中起点五年大专临床医学专业、德州卫校的卫生保健专业、曲阜中医药学校及山东高等医学专科学校的中医乡村医学专业的,应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注册于乡村两级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二、注册要求

今年的集中注册工作从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请各县市区卫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直医疗机构电话预约材料报送注册时间,同时将纸质版注册名单(附件3加盖公章)两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区市直医疗机构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县区市直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和个人报送至辖区卫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县市区卫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后统一报送。

各县市区卫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直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对注册人员严格审核,规范注册,严禁弄虚作假。确定审核无误后,报送本辖区内拟注册人员名单纸质版一份(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以电子版注册名单作为各县市区卫计局(社会事务管理局)领证依据,请电话预约领证时间。

联系电话:2236761、2236762

电子邮箱:dzzwwsj@163.com

附件: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docx

2、《山东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docx

3、 医师执业注册名单.docx

4、县(市区)2016年拟注册人员名单.docx

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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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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