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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财政局:​办理市直会计从业资格事务一次性告知

发表时间:2016/3/2 16:58: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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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直会计从业资格事务一次性告知

一、新办会计从业资格证

新证办理网上操作:申请人首先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www.gxczkj.gov.cn)点击从业资格申请→会计许可→会计从业资格→从业资格申请→填写申请表→阅读从业申请须知→选择所属行政区域→点击下一步→点击上传相片→点击预约日期→选择管理部门及相关信息→提交打印申请表(办结时限为三个工作日),申请成功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广西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成功时在网上打印)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申请时所填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二、申请继续教育登记

(一)继续教育学习:

1.持证人员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在广西财政会计网付款学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操作(详见附件1)同时,还可通过面授等其他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方式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2.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学习考试通过对网校进行评价后不用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继续教育登记,由网校将学习信息提交到我市直会计管理系统,视为完成了该年度继续教育。

3.参加面授或其他方式继续教育的登记时间为每年11月至12月。从业证书发证的当年不用参加继续教育,会计类专业毕业的从业人员凭毕业证原件可免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当年全科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中、初级)的从业人员亦可免除一年的继续教育。如果从业人员在当年度因个人原因错过登记继续教育时间,可在下一年度11、12月份补登。

(二)申请继续教育网上操作(参加网上学习的不用此步骤):

申请人首先在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www.gxczkj.gov.cn/)点击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会计档案号→个人身份证号→密码为档案号后6位→选择教育期数→培训单位→培训证书或学习卡号→提交打印申请表(从业档案号为所持会计从业证档案号、证件号为从业证书上身份证号、初始登录密码为从业证档案号后六位数字。教育期数一年以上则先选全部期数,再选择年份,所需登记年份必须打印在同一申请表上。通过面授方式学习的培训单位为培训的主办单位或培训学校,证书编号为合格证书编号或不用填写。)申请成功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申请继续教育业务的需提供《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

3.参加面授教育时组织机构发放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调出

(一)在网上填写调出申请表,保存并打印一式三份;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四、调入

(一)从原办证机关调出的办证档案资料;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 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 会计类职称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若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五) 广西区外调入需要提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六) 调入人员应办理调出日期90天内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续。

五、变更

(一)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1.身份证、户口本及派出所出具的相关变更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在会计科领取《广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后台修改数据申请审核表》,并填写。

(二)变更会计从业其它信息

1.在网上填写《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表》并打印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所变更内容的原件和复印件,变更单位还需变更后的单位盖章。

六、遗失补办

(一)在网上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 ,保存并打印一式一份;

(二) 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登报声明挂失,并提供报纸原件;

(四)办证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证书的办理(含补办)

(一)办理证书对象

在钦州考区参加全国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证书申请材料

办理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件(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如由代理人办理,同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近期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一寸3张、两寸1张;

3.考生本人填写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可在钦州市财政局网站下载)

(三)办理证书流程

1.办证人员先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本人所属辖区(钦州、灵山、浦北)财政局会计管理机

构。然后由市财政局批量送交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审核,证书经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核准加盖钢印后发还所属辖区会计管理机构,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在市财政局本级网站公布领取证书时间。

2.办证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具体时间由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四)证书遗失补办

1.遗失补办证书办理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

2.遗失补办证书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人自拟的遗失补办申请,简要说明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提出申请补办的要求,由单位盖章或另附单位证明材料;

(2)在地厅级以上报纸刊登原证书作废声明并附报纸原件;

(3)原取得《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每年安排2次集中办理证书遗失补办,请各县财政局分别于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以上业务办理地点为:

钦州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管理科;

联系电话:283265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月1日至10月31日下午的上班时间为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以上所列表格请在“广西财政会计网”填写相关栏目并打印,网站地址:http://www.gxczkj.gov.cn/

(市直会计从业资格事务办理流程如有变动,以钦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为准)

附件1

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登陆网站报名。会计人员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网站首页,点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继续教育管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根据网页提示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未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确认的会计人员,将无法登陆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2.核对个人信息。会计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审核确认继续教育的个人信息,对需要更新的栏目在完成信息修改后保存。对于会计人员在网络继续教育平台更新个人信息的,可作为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信息确认,但是并未完成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信息的全部法定变更程序。会计人员应尽快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更新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并持有关变更证明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后,才能完成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的法定变更程序。

3.选择继续教育年度和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会计人员审核确认个人信息后,可点击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视听课程链接网址了解课程,并从中选择学习的年度和网络继续教育机构。

4.网上缴费。会计人员选择网络继续教育年度和机构后,以个人网银账户缴费,或委托人代为网上缴费。选择网校缴费成功后,不能退款,会计人员如需打印发票,请缴款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

5.网上学习考试。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和考试。

6.网络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评价后,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将提交会计人员学分完成信息,由市财政通过“广西财政会计网”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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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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