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2016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将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上登记的学历证书);
(三)《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登记表贴照片);
(四)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五)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办理进入市政府手续。
二、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7日,正常工作日。
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1号楼1150室,西安市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孟刚 电话:86788050
三、注意事项
(一)由单位统一办理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主管单位或报名机构统一到西安市统计局办理。
(二)考生如身份证丢失携带临时身份证前来办理。
附件: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西安市统计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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