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3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5〕87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
一、2015年社会工作者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
社会 工作者 |
助理社会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100分 | 60分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 工作师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
社会工作实务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惠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9月3、4、5日放假),到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须加盖考生单位公章,并由考生单位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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