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4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各专业均为132分(满分240分)
(二)专业考试:
名称 | 专业考试 | ||||||
专业知识 | 专业知识试卷满分 | 专业案例 | 专业案例试卷满分 |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 48 | 80 | - | -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100分 |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动力 | 120 | 60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供配电 | 120 | 60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10 | 60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120 | 60 |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水利水电水土保持 | 120 | 60 | |||||
二、对考试合格者,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要求统一携带资料于2014年6月23日开始到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资格证书、合格证明领取事宜。
1、各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领证时需提供合格人员毕业证、身份证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合格名单(见附件1、附件2),领取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时需提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领取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课合格证不需提供照片。
3、各单位统一填写领取资格证表格一式两份(见附件3)或领取合格证表格一式两份(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照片交到注册中心一星期后,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出具的领取资格证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010年以后通过基础课考试的考生领取资格证必须还提供基础课合格证原件)进行复核。
4、非考试单位领取,必须有原考试单位出具的同意其他单位领取的介绍信。
联系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十二层
联系电话:0931-4806670
联系人:王维
附件:1: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xls
附件2: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课考试合格名单.xls
附件3:资格证书领取花名册.doc
附件4:合格证书领取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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