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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

发表时间:2010/3/22 16:15: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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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做好我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成人教育本科),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2、具有普通全日制医学专科学历,或在2002年10月31日入学的各类成人高等医学教育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2年的;(大专学历、助理医师资格均需满2年)

3、具有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5年的;(中专学历、助理医师资格均需满5年)

4、卫职校或成人中专学历毕业生,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可报考执业级医师资格考试,在报考时,仍须依据第一学历填报资料,现场审核时同时提交第二学历。

(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医学专科学历,或在2002年10月31日入学的各类成人高等医学教育毕业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1年的;

2、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卫职校或成人中专学历毕业生,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1年的;卫职校或成人中专学历毕业生报考时须有“三证”。即毕业证、统考合格证、中专水平证,“三证”不全者不予受理。(1989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要有省教委验印,可不要求三证齐全)

二、外省考生报名要求

1、2001年以前入学的外省普通中专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外省卫职校、卫生职业中专毕业生学历不予受理。

3、持外省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档案。

三、跨类别、专业考试有关问题

1、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同时又取得中医专业学历的,可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计生机构中西医士、社区医学、临床医学的人员才可报名参加临床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学口腔、公卫、中医的一律不能报考(颁发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核有前项诊疗项目的除外)。

3、卫生保健专业、计生医学、计生医士专业(不含计生管理、计生技术专业)的普通中专学历可作为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4、2002年以前(含2002年)入学的陕西省自强中专毕业生,其专业为针灸推拿的,可报考中医助理医师。

5、已取得口腔类助理医师资格,其毕业学历为五官医学的,可报考口腔类执业医师考试

四、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携以下资料到卫生局医政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交: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第一、二学历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1套,(卫职校、成人中专毕业生须有三证,外省成人暨自考学历的须附学籍档案)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套

5、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6、个体、村卫生室、计生机构人员还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张统一大小为A4规格。

五、现场审核时间

2010年3月18日-4月5日。

  六、有关事项

1、有所考生都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购买《考试大纲》,自愿购买理论笔试辅导用书。

3、医师资格考试按照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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