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发表时间:2014/4/9 10:57:1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科合格标准为60分。请考试成绩合格已具备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交到报名点,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证书下发到各省后进行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退费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760

        了解课程

        377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畅学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2660

        了解课程

        349人正在学习

      • 初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精品班]

        13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2460

        了解课程

        2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