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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7/3/1 10:49: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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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要求,现就陕西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等行为,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1. 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17:00;

2.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17:00;

3.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7日09:00-3月15日17: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程序,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网上注册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照片,完成注册。(只有经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4.报名工作是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的,考生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确需更改信息,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缴费。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库只包括有效年度的报考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将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

1.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四楼027室,联系电话:029-87283010。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对该单位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给予2年禁考的处罚。

(四)收费标准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的规定,(1)报名费每人20元;(2)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7:00时。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7日、5月13、14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5;考试使用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三)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知识题、作图题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文具和工具,详见附件6。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报考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同时,为帮助考生做好2017年度建筑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下载并认真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4.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5.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6.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附件1

21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学位或学历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本科及以上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2年2015年
建筑学学士3年201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5年2012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10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9年2008年
二年制毕业10年2007年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工学博士2年2015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6年2011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2010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09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10年2007年
二年制毕业11年2006年
其他工科本科及以上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7年2010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2009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9年2008年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  业学  历取得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年限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2年2015年
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3年2014年
专科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毕业3年2014年
相近专业毕业4年2013年
中专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5年2012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7年2010年
相近专业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8年2009年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10年2007年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8年2009年
相近专业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10年2007年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附件4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级       别日       期考  试  时  间科               目
一级5月 6日8:00-11:30(3.5小时)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 7日8:00-11:30(3.5小时)*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建筑结构
5月 13日8:00-10:30(2.5小时)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 14日8:00-10:30(2.5小时)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5月 6日8:00-11:30(3.5小时)*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 7日8:00-11:30(3.5小时)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5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名称级别专业科目
027.一级注册 建筑师09.考全科01.一级 注册 建筑师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2.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3.建筑设计
4.建筑结构
5.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6.建筑材料与构造
7.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9.场地设计(作图题)
028.二级注册 建筑师04.考全科01.二级 注册 建筑师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2.建筑结构与设备
3.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附件6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

考生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三、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在5月的2个连续的周末进行,请注意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五、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考试

1.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考生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完成选择题作答,并将所选选项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在括号内;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所选选项必须写在括号内,不写、写在括号外或用“√”、“×”等符号表示的,人工复评时不予认可,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试卷上选择题所选答案必须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作图选择题与答题卡选项不一致的;

(4)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作图选择题、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5)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试卷上的作图选择题未按规定填写答案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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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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