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设执委〔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我市考生网络报名、单位初审后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3天。
二、现场确认地点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局,地址:象山南部商务楼2号楼7楼象山建管局710室,联系人:史瑜,联系电话:65775171。
三、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报考专业课人员)及反映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历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仍注明“新考生”的重考人员,只须提供“报名表”和“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报名表左上角明确是“老考生”的不用现场确认。
四、报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
2、报考人员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考条件审查手续的,或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附件: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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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