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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2017年翻译水平等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发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6/8 17:36: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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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翻译水平等考试合格人员复审及发证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近期将对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翻译水平等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并颁发证书。

复审所需材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一份【注:中专学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内该毕业院校“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信息一份,网址为www.chsi.com.cn】。

复审时间:6月9日至6月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携带复审所需材料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领证时间:7月2日至7月6日

复审及领证地点: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在发放证书审查时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证书。”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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