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应试须知
2012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于9月8-9日举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考场安排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参考书等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快译通、商务通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现将考试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前的准备
1.认真核对下发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向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技术部提出更正(地址: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B415室,电话:87131622)。
2.由于各科考试均采取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不规范的填涂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都可能影响考试成绩,因此参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下面的答题方法,按照本须知要求进行答题。如有疑问,请在考试前向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询问。
3.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划破答题卡)、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免套无声非立式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
4.事先熟悉考点,以下为考点地址、联系电话和公交线路:
学校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可到达公交路线 |
宁波技师学院 |
江北区榭嘉路800号 |
88168008 |
14、26、207、305、306路到宁波技师学院或宁波九院站 |
5. 考前三十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6. 考生须妥善保存准考证,以便届时(约三个月后)点击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查询考试成绩及下一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答题方法
1.试卷各科均采取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填涂部分用2B铅笔,主观题答题部分及在试卷、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并不得使用涂改液(带)。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
2.考生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专用答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指导语的要求操作
3.专用答题卡上每一页都必须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并须在答题卡指定题号顺序和有效范围(框架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4.每份试卷卷首的指导语均有科目代码列出。考生须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
5.请注意认清答题卡上题号的排列顺序再涂选项,不要错位。
6.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客观题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
三、注意事项
1.迟到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六十分钟后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2.拿到试卷、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3.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和专用答题卡,也不得在专用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答案;应考人员如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有关条款处理(下附)。
5.同一考生参加不同科目考试的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并不一致,请务必按各科目的考场号、座位号入座,准确填写、填涂自己的准考证号。请考生务必找准自己的考场和座位,在本考场的《考生诚信承诺单》上找到本人的姓名,并在相应的栏目签字。
▲请考生掌握好到达考点时间,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考点学校不承担自驾车考生车辆的停放和保管职责。
考试时切记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免套无声非立式无中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