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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10.25日起领取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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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0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证书,可以在2006~2008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证书,只能参加2006年的评审。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自10月25日开始到原报名地点(会计之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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