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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程序

发表时间:2014/5/21 9:53:5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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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内蒙古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报名程序及时间要求

201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5月12日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工作和材料审核工作同时进行,6月12日内土协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具体程序:网上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初审、收取考试报名费;内土协终审、汇总上报。

(一)网上填写报名表

各盟市考生直接登录内土协网站xh.nmggtzyjy.com进入“内蒙古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步骤及相关说明填写《2014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各盟市报名单位统一负责网上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初审、收取考试报名费。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地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呼和浩特市考生直接将材料提交到内土协)进行初审:

续报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4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初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2014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2.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各盟市土地评估机构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及材料是否齐全,收取报名费,并于6月30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及报名费汇总上报至内土协。

(三)内土协终审、汇总上报

内土协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终审,终审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上报材料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取消其今后的报名审查资格。

内土协将全区考生报考信息汇总、上报,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简称考试委员会)统一编排档案号、准考证号。

 

其他事项

(一)考试范围

各科考试范围仍继续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只做个别内容增减,增减内容将通过考试系统和内蒙古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

(二)打印准考证

2014年8月15日起,报考合格人员可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内土协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内土协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实践考核的具体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大喜 丁 岚

联系电话:0471-6634424 0471-6202489(传真)

网 址:xh.nmggtzyjy.com

邮 箱:nmgland@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147号

特别说明:201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续考考生不需要重新上传照片,但是照片不合格的还需重新上传。

土地估价师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土地估价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组织的2014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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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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