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于10月12—13日开考,2013年甘肃房产经纪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21日;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24日;缴费时间:2013年7月4日-7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0月7日-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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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3]47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管理工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2、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房地产经纪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三)对已到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网站: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请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三)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规格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请登录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sszczx.com)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相应考试审查系统,按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审核时间:2013年7月3至7月24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8486045 吴宝龙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3年7月4日至7月30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登陆甘肃省人社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均为60元。
(二)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均为70元。
六、教材征订及培训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今年报名申请表中“国籍”栏目已修改为“国籍(地区)”,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方式。
(三)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只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六)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用具;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七)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附件:
3.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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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房产经纪人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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