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赤峰会计网: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6/11/16 11:06: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的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0分。按照《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请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合格证发放及评审相关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编辑推荐:

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6年高级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责任编辑:x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