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晋中人社局: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2/3 17:15: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50号,国发〔2015〕11号、41号)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分别以晋政发〔2014〕34号,晋政发〔2015〕8号、16号、40号文件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73项,这次又集中取消1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立即全部取消和停止认定工作。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职业资格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全部20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检点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落实工作,做到清理到位,防止反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落实国发〔2014〕27号、50号和国发〔2015〕11号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134项).xls.xls

编辑推荐:

2016年广告师、助理广告师网络课堂

2016年广告师考试保过套餐涵盖100%考点

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规定及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gnn)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