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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管理

发表时间:2011/2/18 11:27: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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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管理

第十五条 造价员在原单位执业满半年时间,因工作变动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造价员因执业单位名称改变而变更注册的,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造价员变更注册应提交:(1)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2)原注册单位同意解聘的证明; (3)现注册单位同意聘用的证明:(4)变更到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须附人事代理合同、单位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凭证(复印件):(5)造价员资格证(章)。

第十七条 市内变更人员,填写“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市内) ”;市内调出人员,填写“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出市) ;市外调进人员,填写”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入市)“,连同应提交的证明、证件,到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资格证(章)更换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造价员变更注册至领取新证(章)时间为15个工作日。

摘自《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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